【财新网】(作者 吕立山)【编者按】由“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组成的中国航母联合跨境收购已经成为当下常见场景。合作之初,“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应签好联合竞标协议,这是联袂纵横天下的关键。否则,或踉跄成行,或遭海外目标公司质疑,交易失败。走出去智库首席国际法律专家、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国际顾问吕立山(Robert Lewis),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联合投标”仅讲关系而忽略商业规则的跨境收购失败案例,引以为戒。
文章要点
1、海外并购,仅有钱不行,财务投资者需要联合所投企业的战略投资者,联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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