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滴滴快的合并应该进行反垄断审查吗?

2015年02月16日 11:18 来源于 财新网
商务部应该对滴滴和快的的合并进行审查,并在要求他们遵守竞争法律规则的前提下有条件的批准他们的合并
游云庭
财新网“法评互联网”专栏作家。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2005年获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外国法制史专业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上海盛大网络公司。目前为多家国内外大中型互联网、出版、娱乐、软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财新网】(专栏作家 游云庭)滴滴快的情人节“闪婚”,备受业界关注,也引发是否涉及垄断的质疑。对此滴滴、快的方面回应称,城市出行市场非常大,移动打车在其中只占到非常小的比例,行业参与者也非常多,不存在垄断。对于合并是否涉及垄断的问题,法律界展开了讨论,目前我看到的第三方观点都是倾向于希望商务部审查,我也不例外,但思考后却颇感纠结:

  最初记者采访时,我的观点是:商务部应该主动审查,根据国务院经营者集中申报规定,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