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危机后美国对“资产出表”的反思与改变

2016年04月19日 09:38 来源于 财新网
美国绝大多数已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被重新纳入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之前被确认为“真实销售”的资产转让被重新认定为“担保融资”,而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仍在“出表”
李力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区块链及智能合约、证券化及结构融资、跨境投资并购、房地产。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力)基础资产该不该“出表”,一直是证券化领域备受关注且饱受争议的话题。从财务会计角度来说,资产出表问题涉及两个方面的审查:其一,基础资产的转让是否可被认定为全面让渡控制权的真实销售,进而对其终止确认,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其二,作为受让人的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 “SPE”)是否需要与发起人合并报表。

  2008年,美国次按危机演变成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允许次按贷款“出表”被认为是导致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出表”处理使得发起银行可通过证券化安排彻底剥离次按贷款,在不承担违约风险的同时赚取清收服务费(发起银行通常在证券化安排中担任贷款清收服务的服务人),这种“风险”与“收益”的分离带来了难以克服的道德风险,推动银行和贷款机构竞相放松审查标准、过度放贷。另一方面,由于贷款对监管资本的要求比证券更高,因此,“出表”处理降低了对发起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从而导致危机发生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够,难以消化贷款违约造成的风险冲击。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