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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3点盗窃,凌晨4点救人,可否将功抵罪?

2017年10月13日 18:0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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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盗窃和救人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且时间相距如此之近时,无论从道德还是从法律层面上,都有将两个行为整合在一起进行评价、处理的必要和空间
邓学平
邓学平律师,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曾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辞职做律师后,代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红色通缉令海外引渡等影响较大案件。在《读书》《法学家茶座》《犯罪研究》等发表大量专业论文。著有《法影下的中国》,同时是《精英的浮沉——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一书的主要作者。

  【财新网】(专栏作家 邓学平)小偷一定是罪无可赦、一无是处的“坏人”吗?发生在杭州的一起事件很可能会改变你的认知。据“新浪湖北”官方微博的报道,3名小伙在凌晨3点时趁人不备,窃取了杭州周先生汽车里的3000块钱,但却在凌晨4点时主动救援不慎落水的姑娘。根据警方和姑娘闺蜜的说法,三名小伙在营救姑娘时非常积极,发挥了很大作用。

  根据“新浪湖北”官方微博发起的投票,80.6%的网友认为“功过分明,偷东西该抓,救人该奖”,另有11.1%的网友认为“小伙们还不错,希望酌情从轻处罚”。这个投票结果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大体相符的,说明社会在这个事情上的看法趋于理性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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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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