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邓学平)《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原因之一是,该《意见稿》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违反该项规定,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可能会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的立法本意毋庸置疑,但问题是,如此立法违反科学精神和法治精神,几乎必然会产生反向效果。
先说违反科学精神。诋毁、污蔑与批评、质疑甚至负面评价的界限在哪里?抛去感情色彩,这些词的含义并不容易区分。任何科学,都是在批评、质疑和否定中不断前进的。不去否定《圣经》等宗教典籍,达尔文就不会创立进化论;不去否定牛顿的力学定律,爱因斯坦就提不出相对论。疾病和病毒是变化发展的,人们的认识能力是不断进步的。如果今后不允许对中医药进行批评、质疑、否定,直接把中医药镀上金装,奉在神坛,那么相当于将中医药固化为一种神学。这,究竟是在传承中医药还是在扼杀中医药?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