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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五周杀人冤案”的启示

2018年04月28日 07:3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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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有没有犯罪,只能靠证据。不存在法律宣告无罪而实质上他仍然有罪的说法,因为这种说法本身就是反法治的
邓学平
邓学平律师,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曾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辞职做律师后,代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红色通缉令海外引渡等影响较大案件。在《读书》《法学家茶座》《犯罪研究》等发表大量专业论文。著有《法影下的中国》,同时是《精英的浮沉——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一书的主要作者。

  【财新网】(专栏作家 邓学平)我同全国各地的民众一样,近期非常关心“安徽五周杀人冤案”。看了这个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后,我的内心非常沉重、难受。身为一个法律人,看到这样的案件不断出现,不断地刷新我们法律人的想象力,不断地突破我们所能相信的各种底线,内心非常复杂。

  第一,这次冤假错案的平反,应当让各界认识到,律师是必不可少的一支健康力量,是整个国家发展进步、长治久安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建设性力量。律师在单个案件上也许是站在公权力的“对立面”,站在政府、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对立面”,甚至有时候站在法院的“对立面”,但是不要忘了,律师唯一的武器是法律。如果律师的工作是有效的,他一定是在帮助落实这个国家的法律。而这,从根本上不正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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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邱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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