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姚洋)如果说高杠杆是我国经济的一个问题的话,地方政府的商业债务是其中最大的问题。
《预算法》修改之后,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性国债,但是,相较于地方政府的资金需求,规模较小,地方政府不得不“走后门”,从市场上筹集资金。截至2018年6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6.79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然而,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等方式)从市场上筹集的债务,远远超过这个数量。基于一系列合理的假设,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银行团队测算2017年末整个银行体系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敞口大约在28万亿元左右。银行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投资途径包括贷款和表内外非标投资,前者估计为17.2万亿元,后者估计为10.5万亿元。地方政府从其它渠道(目前主要是PPP项目)获得的债务资金,尚无较为可靠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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