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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需申报?福建律协错在哪

2018年12月27日 17:3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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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法治的道路充满艰辛,千万不要为了一点眼前的小目标而走上了岔道。与其在这样的文件上面煞费苦心,不如好好研究怎么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不受侵犯
如果司法局向法院呈报了律协的无罪辩护意见,固然有助于引起法院重视,但无罪意见经由司法局这一政府部门转交给法院,多少会给人留下干预审判的话柄。图/视觉中国
邓学平
邓学平律师,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曾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辞职做律师后,代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红色通缉令海外引渡等影响较大案件。在《读书》《法学家茶座》《犯罪研究》等发表大量专业论文。著有《法影下的中国》,同时是《精英的浮沉——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一书的主要作者。

  【财新网】(专栏作家 邓学平)12月22日,福建省律师协会表决通过一份《福建省重大刑事案件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专报规则》,内容披露后在法律界引发极大争议。一些人质疑,以后律师做无罪辩护是否需要向律协和司法局申报、层层审批。福建省律协会长对此回应称,没有强迫律师呈报,一切取决于律师自愿。

  这份《专报规则》究竟是为了限制律师做无罪辩护,还是为了促使审判机关重视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最好还是回到条文本身去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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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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