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邓学平)福建省一名男子行凶,赵宇见义勇为,出手制止陌生男子行凶却被公安机关拘留十四天的事件愈演愈烈。赵宇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次成为全民参与的法律话题。
继公安机关回应“正在调查核实”之后,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日前回应称,曾经收到过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但检方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赵宇也因此释放。
检方并未详细说明,其不批准逮捕的具体理由。法律上,检方不批准逮捕的原因可以有很多。有可能是因为检方认为不应追究赵宇的刑事责任,也有可能是因为检方认为证据不足,还有可能是因为检方认为虽然赵宇够罪但没有逮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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