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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赵宇被不起诉,见义勇为会起死回生吗

2019年02月21日 12: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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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通报,虽然检方做出了不起诉处理,但仍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如果这是检方的真实态度,那么这样的认定显然并不能起到鼓励见义勇为的效果
不论是根据刑法教义学的解读,还是根据既往案例的比较,福建赵宇案都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件。遗憾的是,基于司法惯性或者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有关部门在处理此案时存在明显的失当。法律是最有力的行为指引。鼓励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比道德说教要有力量的多。图/视觉中国
邓学平
邓学平律师,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曾做过七年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先后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辞职做律师后,代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红色通缉令海外引渡等影响较大案件。在《读书》《法学家茶座》《犯罪研究》等发表大量专业论文。著有《法影下的中国》,同时是《精英的浮沉——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一书的主要作者。

  【财新网】(专栏作家 邓学平)因见义勇为、营救被殴打女子而被刑事拘留的黑龙江小伙赵宇,在昨天经受了过山车似的命运波折。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则在审查之后迅即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在检方的这一决定背后,分明呈现了公检之间、公检和公众之间在见义勇为法律适用上的分野。

  这种分野,从该案处理的“一波三折”上也不难窥见:赵宇救人3天后,他就被晋安区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刑拘,13天后,晋安区检察院不予批捕,赵宇在向警方交纳1万元的“保证金”后得以取保候审。昨晚,晋安区公安机关又变更罪名,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案”为由将其移交晋安区检察院,检方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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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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