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文森特·约翰逊)对许多外国观察家来说,诸多的美国(州)法院法官需要每隔4到6年以党派为基础——即作为共和党或民主党成员——进行(重新)选举,是一件让他们颇感惊讶的事。这确实是美国司法制度的一个缺陷,因为这些选举实则建立在政治的基础之上,且需要有选战开支。而政治和选战开支这两个因素,和法官候选人本人在解释和实施法律方面是否合格,往往没有什么瓜葛。
司法制度应当是公正和公平的,法官不应当仅仅为了取悦一个政党的支持者们而去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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