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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行背后的城商行与中小银行发展困局

2019年06月19日 11:4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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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商行与中小银行负债端资金成本远高于国有大行,其必须追求资产端的高收益,形成不可停止的资产与负债端双向狂奔,使得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断累积
本次包商银行风险事件启示我们,在失败银行退出机制建立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系统性风险因素累积的客观现实,以稳妥的金融监管制度安排将系统性风险化解于无形。图/视觉中国
刘锋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McGill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曾任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创始董事长,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PSB)中国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银河证券、齐鲁银行、东方基金管理公司、首创金服独立董事;加拿大中国金融协会副会长。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锋 特约作者 张宸 余逸霖)5月24日,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客户合法权益,决定自即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央行的政策表态为,一是全面依法依规开展接管工作;二是坚决防范系统性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保持业务不中断;三是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区分情况落实责任;四是努力实现处置成本最小化。对于造成本次包商银行信用风险重要原因的同业负债,央行的处置原则是“500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本息全额保障;5000万元以上的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由接管组和债权人平等协商,依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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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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