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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要理直气壮

2019年07月12日 17: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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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惩戒权是一个大是大非问题,必须理直气壮地提出来,不能再被错误地道德绑架;对学生只讲尊重、鼓励、表扬,没有批评惩戒是可笑的,更是不负责任的
在错误的认知与理念下,社会普遍出现了对孩子的过度娇纵,家长一味强调孩子的天性、个性,而忘记了规矩;学校教育也过度强调表扬、鼓励,缺少规矩,少有惩戒,甚至排斥惩戒。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志文)日前,山东五莲一位老师因用书本抽打逃课学生,家长不依不饶,最后这位曾多次获得优秀荣誉的老师被教育局要求辞退。据说,当事家长向学校提出要么让他的孩子上当地最好的学校,要么赔30万。在家长的持续上访下,当地教育局不得不要求解除聘用该老师。此类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实在令人唏嘘不已。日前中共中央刚刚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要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值得深思。

  众所周知,在目前的中国,老师批评学生是需要技术、勇气与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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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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