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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师行业自律:理想与现实

2019年07月30日 10:3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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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律师职业的独立性和行业自律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是,律师职业独立却远非绝对化,行业自律通常是纷扰凌乱的,在现今社会,更是受到进一步的质疑
律师(法律人)们在美国社会中,总是扮演者极其重要的角色。一些人指出,法律职业以如此有效的方式型塑美国社会之构造,缘自于该职业构筑于“自律” (self-regulation)原则之上。图/视觉中国
文森特·约翰逊
美国得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市圣玛丽大学前院长、南得州(South Texas)讲席教授。美国法学会成员,牛津《中国比较法评论》副主编。毕业于美国圣母大学法学院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伦敦经济学院。先后任职于纽约上诉法院和美国上诉法院第七巡回庭,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Fellow,并担任前首席大法官恩奎斯特的助理,与诸多大法官曾有交集,并荣获由现今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颁发的正义奖章。他的研究领域包括侵权法、法律伦理、政府伦理、执业过错责任、国际商法、比较法等。

  【财新网】(专栏作家 文森特•约翰逊)律师(法律人)们在美国社会中,总是扮演者极其重要的角色。他们往往占据压倒性数量的重要公职,抑或成为政府最为有效的批评者,并推动改革、刺激变化。无论在朝在野,律师们都操持权柄,显达声闻。

  一些人指出,法律职业以如此有效的方式型塑美国社会之构造,缘自于该职业构筑于“自律” (self-regulation)原则之上。就是说,律师们的行为标准,不是由政府、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由律师们自己通过接受职业伦理准则而设定的。

  自律与职业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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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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