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魏永征)4月17日,上海卢浦大桥上发生一名17岁少年奔出汽车跳桥自杀事件,摄下全过程的监控录像迅速被传上腾讯视频平台。一些社交媒体和自媒体转发,一些新闻媒体也很快作了报道,转发了视频或者其中主要片段或截图(少年跳桥和母亲扑地悲泣),其中包括有些顶级新闻媒体的客户端和公众号。媒体公然传播这种惨烈视频进行报道遭到舆论批评,有的批评文章点击达到10万+,跟帖评论无数。腾讯视频当即从平台上撤下了这个录像。但是一些新闻媒体终端的自杀视频一直在网上存在,有的到现在还搜得到。
一、此类报道的违法性和反伦理性
违法毫无疑问。今年4月初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部门规章《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禁载内容,其第十项就是“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和其他易被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及游戏项目等”。而“未成年人节目”定义为“未成年人作为主要参与者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接收对象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这件展示未成年人自杀过程的视频正属于这种情况。不过,部门规章只是国务院所属机关依法制定的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规范,广电总局管不到与它平行而不属于它管辖的顶级媒体机构,难以执行这些规定。
违背新闻伦理也是显而易见。媒体如何报道自杀事件,历来是一个敏感话题。世界卫生组织多年来一直把减少和预防自杀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在2014年发布的《预防自杀报告》,估计全球每年自杀人数达到80万人。“在某些国家,年轻人中的自杀率最高。值得注意的是,自杀是15―29岁人员中的第二大主要死因。”世卫认为,除了“减少自杀手段的可获得性”外,一项有效措施是“媒体对自杀问题负责任地做出报道,比如避免使用使自杀敏感化的语言(渲染)以及避免对使用方法进行详细描述等。”世卫自2000年起还多次编发《自杀预防/供媒体工作者参考》,最近一次是2017年,其中告诫媒体“不要清楚地描述自杀所使用的方法”,“不要提供有关自杀地方/位置的详细信息”,“不要使用照片,未经剪辑的视频录像或者电子媒体链接”等,上述报道显然违反了这些规范。
渲染自杀,不仅会给人造成恐惧、残酷、惨不忍睹等影响,而且多项研究证明,自杀是会“传染”的。有批评文章指出,“50多项国际研究表明,某些形式的媒体报道会增加易感人群自杀的可能性。”香港大学本世纪初印发《自杀新闻报道建议》就列举了两个例子:一是1986年4月8日日本女歌星冈田有希子自杀,当月全国自杀人数比其它月份上升了一倍;二是2003年4月1日香港歌星张国荣自杀,这一个月港人自杀人数大大超出了2001年、2002年两年里包括4月在内的所有月份里自杀的人数。
作为在全国起到舆论导向的示范作用的顶级媒体,其新闻规范水平不会低到不知道国家已经公布的规章规定和国际范围的报道准则吧;就算不知道,当舆论指出这个错误时,它们依然无动于衷,坚持不改,任其在网上继续任人点击阅看,这是为什么呢?
二、什么因素使顶级媒体作出此类报道?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新闻传播生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可以引用两句话来说明:一句是CNNIC在2017年发布《互联网新闻市场研究报告》所说:“原有单一、线性的传播形态彻底被颠覆”。还有一句是习近平同志在《求是》今年第6期发表文章作出重要论断:“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传播主渠道。”具体说来,有这样一些重大变化:
(1)商业网站及终端覆盖了多数用户(受众)。
这已经是多年来公认的事实。
早期的一个权威数据,来自人民网公司2012年上市说明书,其中引用一家统计机构就独立访问者数量、人均页面浏览量等统计综合排名,人民网只居于第50位,腾讯等四大商业网站稳居前十名。
较近的,在移动端成为新闻传播主渠道之际,艾媒咨询就2016年手机新闻客户端的调查统计显示:
另有一家厦门文化传媒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制作的中国移动新闻客户端发展报告提供:
2017年12月综合媒体类月活用户App Top25榜单(本文只取Top14) 单位:百万人
较为官方的,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络舆情研究中心对2017年网络媒体公信力的调查报告。这件报告在列举了网络媒体的用户信任度与社会责任感、覆盖率与影响力、媒体满意度等各项调查数据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在体制内媒体中,人民网和人民日报客户端在用户信任度、社会责任感、影响力、媒体满意度方面均位居榜首”。
“在覆盖率与影响力的维度上,商业类媒体比体制内媒体表现更好。其中,位于第一梯队的腾讯网与腾讯新闻客户端,成为网民访问量最大、用户选择度最高的商业类网络媒体平台。”
工信部此中心的报告还引用艾瑞指数当年中国新闻客户端覆盖用户数据量Top10,清一色是商业媒体,位列第一是腾讯新闻,第十是趣头条。
工信部此中心的结论与另一些机构公布的结果不谋而合。如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8》同样指出:“在行业分布上,商业资讯媒体在影响力和流量上更具优势,该优势于移动端尤为明显。在PC端市场,综合门户和传统新闻网站仍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其中主流新闻网站在公信力方面更胜一筹。”
工信部此中心调查中提及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与商业媒体两者都具有影响力,并非自相矛盾。我们不主张唯覆盖率或唯流量,但是覆盖率与传统的发行量、收视率一样,是媒体存在的重要指标,同影响力有着密切关联。公信力高当然可以具有影响力,但如果覆盖率很低,再权威的新闻也不可能到达很多受众,那就不可能有巨大的影响力。
商业媒体覆盖了多数用户的事实对于主流媒体形成很大的挑战。
(2)自媒体成为重要竞争对手。
自媒体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含义。原初自媒体(we media)是指用户创造内容(UGC)通过网络进行自主传播的方式;翻译到中国以后,其含义变为特指自然人用户在特定平台上开设的经常而不定期的制作并发布内容的个体。本世纪形成热潮的自媒体依次有博客、微博客、微信公众号,近年以影像表现的自媒体短视频、直播相继蜂起,但其监管规则与图文为主的自媒体有所不同,这里不涉及。据2017年底的统计数字,我国影响最大最普及的自媒体有:微信公众号,登记数2000万,月活数350万;微博,月活数3.9亿,月平均阅读量10万+为30万;头条号,月活数1.2亿。
自媒体具有时效快、平民化和进入门槛低等特点,很容易就同“内容创业”挂上钩。有一部分自媒体开始获得盈利,继而发展到以自媒体为依托建立企业,吸收投资,形成“自媒体产业”。据艾媒咨询2017年统计,自媒体就业人数约为260万,另一家克劳锐估计则有350万人,就业者绝大多数具有大学学历,许多业主和骨干具有媒体工作经历。这类具有经营性的自媒体,主要在微信公众号,占了60%以上,另外则是微博和头条号,各占10-20%。自媒体收入来源主要是平台广告分成,其次是软文,以下依次为稿费、电商、打赏等。据调查,70%自媒体从业者的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但月入1-10万元也有10%,还有1.2%在10万元以上。若以就业人数250万计,那么月入1万元以上的就有30万人。有的自媒体获得投资,借此又兼营其它行业,线上线下联动,日子就好过了。
自媒体有了赢利目的,在利益驱动下,比起通常只是以表达为目的的用户来,其内容生产就更加集中、经常、大量,形成了不同种类的专业自媒体:文化、娱乐、金融、美食、旅游,当然也有以新闻和评论为主打的。但在追求流量,追求10万+的主旨下,它们生产的内容往往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有的自媒体为了阅读量不择手段。2018年10月13日央视焦点访谈指出自媒体存在六大乱象:低俗色情;标题党;谣言;黑公关;购买阅读量;伪原创(洗稿),亟需整治。2019年初就封掉了5万多个微信公众号(其中色情暴力近千个,低俗3.6万个,夸大煽情和标题党3千个),微博方面也采取行动,封闭了一些大V。至于有的自媒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那是随时要打击的,有名的便是“杰人观察”,去年8月检方以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逮捕了业主,尚待公开审判。
但是我们也不应否定自媒体在新闻传播中的正面功能。CNNIC第42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使用了“网络新闻自媒体”术语,指出这类自媒体正在“从个体单位发展为新型媒介组织”;一些“头部网络新闻自媒体加大从传统媒体引进人才的力度,逐步搭建专业、完整的运营团队”。我注意到,这可能是具有官方背景的文书第一次以肯定语态叙述此类“新闻自媒体”。今年第4期《新闻记者》发表李东晓《界外之地:线上新闻“作坊”的职业社会学分析》,访问了多家作者称之为“新闻作坊”的“网络新闻自媒体”,特别例举有的“作坊”定期推出调查或深度报道,产生了一定社会影响。作者指出,新媒体技术正在给我国新闻业带来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正如本文前面所叙,起来批评转发自杀视频的,也正是自媒体。
对于此类自媒体,我说两点:一是,它们都没有获得网络新闻服务许可,没有新闻记者证件和所谓的“采访权”,可见在现行的网络新闻许可制之外还是有着相当的回旋空间。二是,虽然此类自媒体良莠不齐,但是占有绝对的数量优势。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获得网络新闻服务许可包括一、二类资质在内的单位总共才有761家,共计服务项3765个,比起数以十万计的自媒体真是零头也不到,后者会夺取前者相当大的一部分阅读量。
(3)社交应用成为新兴的新闻来源和传播渠道。
当前我国社交应用主要为即时通信工具和综合社交应用。前者以微信和QQ为代表,主要满足用户的交流互动需求,使用率达到90%。后者包括微信朋友圈、QQ空间和新浪微博等,其中前两项就是即时通讯工具衍生的,新浪微博则是基于社交关系来进行信息交流的平台,主要是实现用户熟人之间的人际交流,网民使用率分别为80%以上、60%以上和40%以上。8亿网民,可见有多大的数字参与了社交应用。
从传播学角度说,网络的社交应用是把个人际传播(点对点)、群体传播(点对面)和大众传播(面向不特定多数人)融为一体,从而使得个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都可能收到传统大众传播才具有的效果,社交应用推行到新闻传播上,就成为社交媒体。社交媒体的参与,极大拓展了新闻来源并提升了新闻传播的范围和速度。
随着移动端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渠道,社交媒体在新闻传播的作用日益重要。CNNIC调查表明,移动社交平台、手机浏览器已经成为互联网新闻用户的主要入口。用户通过社交应用不但获取新闻,而且发布、转发、评论新闻。以下是腾讯财报对微信使用情况的统计:
2017-9微信使用日平均数
与前述自媒体相比,这是更加难以体会的天文数字。
这样就有两种值得注意的传播形态:
——社交媒体成为网络社会热点事件产生和发酵的传播源头,在形成传播影响力後带动新闻网站、传统媒体跟进报道和评论,形成更大范围的舆论浪潮。
——社交媒体自行发布和传播新闻,发挥万众皆媒和社交应用互联互通的功能,形成病毒式复制传播,无须主流媒体参与及过滤,就足以形成网络社会关注热点。
这两种情况几乎天天都在发生,无需举例。
(4)用户掌握获取新闻主动权。
以往由传统媒体单一、线性向受众提供新闻的方式现在已经被用户主动而互动地在网络空间获取新闻的方式所取代,数百年来传统媒体对新闻的垄断从此结束,主流媒体在网络空间已不可能统一进行新闻传播。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的情况:
——用户可以在自己选定的地点、时间获取自己所需要的新闻。20多年前互联网登场后WCT(1996)第8条对一种新型版权形态的描述,实际上是概括了网络传播的交互性特点,历史的发展表明,这种特点不仅影响版权的行使和保护,也涉及新闻传播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新闻从“打包”提供变为单项获取。以往所有传统媒体的特定内容都会构成一件汇编作品,报刊有“版面语言”,广播电视节目有编排分类和顺序,从而无形中将一定的价值观和理念传递给受众。读者即使于自己毫无关系和兴趣的头条新闻,在打开报纸时也会瞥视到标题。而今用户通过移动端自行单项获取,媒体的汇编功能再也没有用武之地。
——算法推荐成为新闻的重要分发方式。是否形成“茧房效应”及其得失尚可讨论,但可以肯定的是传统媒体对受众建构共同的媒介世界或拟态环境也已不复存在,而代之以在算法推荐和社交圈互动基础上形成的难以计数的不同媒介世界。
——新闻定义权和价值评估权回归用户。新闻本来就是一种社会现象。在传统媒体时代,形成只有媒体报道才算新闻的定义,普通人关注的街谈巷议不算新闻,被说成是“小道消息”甚至“谣言”。但是在网络新闻传播中,已代之为“你关注的,才是头条(新闻)”。许多用户对主流媒体置于头条的新闻漠然不知,而用户所关注的事情不需要主流媒体传播也可能成为沸度新闻。
现行的网络新闻采编或转载许可制的作用正在淡化。要把街谈巷议的新闻全部纳入行政许可是根本做不到的,只能把重点控制在时政新闻。但是事实上,时政新闻并不是受到用户第一关注的。CNNIC研究报告显示用户所关注的新闻种类依次为:社会新闻,娱乐新闻,民生资讯,时政新闻,科技新闻,财经新闻,体育新闻。而这些分类也并未穷尽各类新闻的全部。这就是为什么那些什么许可也没有的网络新闻自媒体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原因。
三、主流媒体的降格和新闻体制向何处去
在当下新闻传播生态中,主流媒体乃至顶级媒体再也不可能一统天下,只能放下身段,屈尊降格。它们原有的版面或节目仍然必须端起身价,但是其网络应用项则不能不适应现有传播生态,以至触及伦理乃至法律底线。传播未成年人自杀视频只是一个极端案例。具体说来,有两点考虑:
为了存在。如前所说,覆盖率、粉丝数、粘度、点击量、流量,都同网络媒体存在密切相关。在强大的竞争压力下,传统媒体面临普遍性的下行,只能适应用户偏好,刊登这类够刺激的视频。
为了争取主导权。我不传,自媒体、用户照传。与其被它们传得走样,耸人听闻,真假难辨,还不如我们在第一时间抢出,并引出有积极性的话题,例如如何教育和关心未成年人。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在网络环境下的新闻体制未来将会如何发展呢?这种降格而突破底线的现象如何扭转呢?就我所见(包括对本案例的议论),大致有这样一些说法:
——无解。传统传播形态崩塌後,至少目前还找不到替代体制。
——消融那些不协调的媒体,重建主流媒体的权威。
——主流媒体的主导地位将处于长期的动态调整之中。
——继续强化属地网格化和应用项目分类化的管理,及时到位的依法处理。
——探求试验多元新闻机制、体制。
这些说法都很简单,我这里也只能是提出问题。希望学界和业界人士能够强化有关新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等秩序和体制等方面的研究,见到更多的成果。
本文原载《新闻界》2019年第8期,原题《发布少年自杀影像 顶级媒体何以违背新闻伦理》,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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