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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保华:保护劳动者,企业应如何买单?疫情防控停工待遇引争议

2020年02月20日 12: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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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劳动行政部门对于疫情的重视,体现为竞相升高用人单位的支付义务。劳动领域最重要的是回归常识,应树立“量力而行”依法行政的思维
董保华
董保华,1982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劳动法学、社会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劳动关系等,兼任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等职务。自1987年从事劳动法学教学和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在法学、劳动科学方面国家级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曾参与美国、荷兰、加拿大等多项各类国际项目的主持与实施。

  【财新网】(专栏作家 董保华)2020年1月23日上午,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武汉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一场大规模的停工也在全国范围展开。

  因传染病停工,主要由《传染病防治法》来规定。该法规定了两种地方政府可以要求停工的情形:第一类是政府要求劳动者停工隔离,用人单位履行配合义务;第二类是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停工,劳动者履行配合义务。

  这些措施是完全必要的,各地也在运用这种措施阻断疫情传播。然而,围绕着停工,劳动行政部门在两种警报面前的矛盾反应,给我们提供了启迪,我们应该从中得出更多教训。

1、当疫情给全国人民拉响警报时,劳动行政部门做出本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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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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