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董保华)2020年1月23日上午,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武汉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一场大规模的停工也在全国范围展开。
因传染病停工,主要由《传染病防治法》来规定。该法规定了两种地方政府可以要求停工的情形:第一类是政府要求劳动者停工隔离,用人单位履行配合义务;第二类是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停工,劳动者履行配合义务。
这些措施是完全必要的,各地也在运用这种措施阻断疫情传播。然而,围绕着停工,劳动行政部门在两种警报面前的矛盾反应,给我们提供了启迪,我们应该从中得出更多教训。
1、当疫情给全国人民拉响警报时,劳动行政部门做出本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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