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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绿债目录将促进国际接轨和国内融合

2020年06月01日 16:1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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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目录的一些细节如油砂、大型水电、天然气、核等,国内外对其环境影响有不同看法,可以再细致研判优化
郭沛源
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商道纵横共同创办人、总经理,商道融绿董事长,商道学堂校长,系企业社会责任、绿色金融及责任投资知名专家。郭沛源博士于2012年发起中国责任投资论坛(China SIF),任理事长;2015年参与发起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任理事;同时担任中国银行协会绿色信贷培训项目特聘专家。郭沛源博士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师大社会发展和公共政策学院讲授《企业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及《战略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创新》课程。

  【财新网】(专栏作家 郭沛源 特约作者 刘玉俊 吴艳静)2020年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2020版目录”)。这是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启动以来,首次由三部委联合发布的绿债文件,将促进国内绿债市场融合;目录中剔除了煤炭,将促进中国绿债市场与国际接轨。

  当前,绿债发行一般参照国内外四个标准(目录)。金融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遵循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简称“2015版目录”);企业债遵循发改委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境外发行时,还会同时参考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的《绿色债券原则》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气候债券标准》。这四个标准的应用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国内外标准的差异问题,焦点是煤炭清洁利用,国内认为是绿色的,国外尤其是欧洲认为不是绿色的;二是国内标准的差异问题,国内两个标准从行文格式到内容都略有区别,有时候会使发行人无所适从。因此,近年来,如何与国际绿债标准接轨、统一国内绿债标准成为绿债市场参与各方关注的焦点。2019年3月,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为新版绿债目录奠定了基础。2020版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公布,预示着国内绿债标准即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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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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