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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者有义务阻止仇恨言论

2020年06月03日 16:4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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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的言论被给予广泛的宪法保护,而伴随着非法行为的言论则不是这样
文森特·约翰逊
美国得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市圣玛丽大学前院长、南得州(South Texas)讲席教授。美国法学会成员,牛津《中国比较法评论》副主编。毕业于美国圣母大学法学院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伦敦经济学院。先后任职于纽约上诉法院和美国上诉法院第七巡回庭,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Fellow,并担任前首席大法官恩奎斯特的助理,与诸多大法官曾有交集,并荣获由现今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颁发的正义奖章。他的研究领域包括侵权法、法律伦理、政府伦理、执业过错责任、国际商法、比较法等。

  【财新网】(专栏作家 文森特•约翰逊)仇恨言论正在美国甚嚣尘上,尤其是那些反亚裔和反犹太人的言论。各个城市,比如安东尼奥市的管理者们,是否可以坐视不问?或者,他们应当采取行动,将仇恨言论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

  我的两位同事,科林·马克斯教授和查德·波默罗伊教授最近在报纸观点文章中辩称,圣安东尼奥市及其民众只能在有明确犯罪行为发生的情形下,才能阻止仇恨言论,于其他情形则无能为力。

  然而,哪怕是依据这一本身没有法律拘束力的决议中措辞最为激烈的部分,其要求也不过仅仅是所有人“被鼓励将反犹太主义、歧视或种族主义事件报告给有关当局做调查”,并敦促对仇恨(言论)做出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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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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