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庞溟)7月1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会议指出,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事关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地加以纠正,回应社会各方面期待。
要真正做到坚决打击和遏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就应充分认识到重拳打击和有效震慑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将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应充分认识到问题的关键在于以法制化、专业化、市场化、常态化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使资本市场造假和其他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不敢发生、不易发生,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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