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湛 特约作者 邹欣)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后文简称《方案》),在2019年8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的基础上,以设立经济特区4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试点实施方案。我们对此的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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