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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债目录》视角:中欧绿色金融分类标准趋同存异

2021年04月25日 11:1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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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具有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披露标准,避免“洗绿”风险;建立绿色债券评价体系,统一绿色金融分类标准
郭栋
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银行副研究员;硕士导师,对外经贸大学兼职研究员;金融四十人青年论坛会员。研究方向:债券市场、货币政策和经济安全。出版专著:《基于货币回流的利率债市场开放》(人民大学出版社)、《城市项目融资案例研究》(商务出版社)。在《国际金融研究》、《金融监管研究》、《中国金融》等发表逾百篇学术性成果。研究奖项:银保监会年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中债估值杯二等奖;银行业协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等。专栏研究为个人学术观点,与机构无关。

  【财新网】(专栏作家 郭栋)中欧相继发布各自的绿色金融最新分类标准,体现了中欧标准趋同的行动协调。从内容看,分类逻辑和通行原则趋向一致,存异部分的概念性发现:一是欧盟发布的是包括《授权法案》等综合性一揽子文件,中国新标准是适用债券的“绿色”识别的更新《绿债目录》;二是中国承诺“碳中和”目标,欧洲转向“气候中和”,两者有交集,但是不同的概念。政策建议:一是建立具有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披露标准,避免“洗绿”风险;二是建立绿色债券评价体系,对金融机构形成激励,落实新发展理念,支持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是统一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引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标准国际化形成影响区域经济乃至全球的正向外溢效应。

一、 趋同特征:“标准趋同”和“行动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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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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