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郭栋)中欧相继发布各自的绿色金融最新分类标准,体现了中欧标准趋同的行动协调。从内容看,分类逻辑和通行原则趋向一致,存异部分的概念性发现:一是欧盟发布的是包括《授权法案》等综合性一揽子文件,中国新标准是适用债券的“绿色”识别的更新《绿债目录》;二是中国承诺“碳中和”目标,欧洲转向“气候中和”,两者有交集,但是不同的概念。政策建议:一是建立具有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披露标准,避免“洗绿”风险;二是建立绿色债券评价体系,对金融机构形成激励,落实新发展理念,支持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是统一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引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标准国际化形成影响区域经济乃至全球的正向外溢效应。
一、 趋同特征:“标准趋同”和“行动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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