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使用按揭贷款购买的在建住房(期房)不能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甚至所在楼盘实际上成为烂尾楼而无法交付,引发快速蔓延的群体性“停贷”事件(借款人联合声明在收到所购住房前,停止贷款本息按月偿还),直接将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卷入住房买卖纠纷之中,可能对银行规模庞大的住房按揭贷款带来很大风险冲击,全款预售与按揭贷款成为这一事件的争议焦点。
按揭贷款的严格含义
“按揭贷款”来源于英语的“Mortgage Loan”,其本意特指借款人以其签署合同准备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抵押和偿还贷款本息的全部保证,在住房合同金额一定比例内由银行提供的约定期限和还本付息方式的购房贷款(超出贷款限定比例的部分,需要借款人自己首先交付给售房者,并作为银行发放按揭贷款的前提条件,这也被称为“首付款”)。另外,由于住房按揭贷款期限较长(一般为3-30年),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防范重大损害风险,按揭贷款一般都要求相关房产在贷款期限内全程进行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住房抵押总价值,并明确贷款银行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住房保单一般要托管在放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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