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张涛)
进行宏观审慎管理是危机后宏观调控的新认识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作为落实中央决策,央行于2015年底,宣布从2016年起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 MPA)。日前,央行又宣布自2016年1月25日起,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由此央行主导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再添新军。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