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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弊端频现如何改革

2016年06月03日 10:34 来源于 财新网
无论是将药品从医院的盈利中心转变为成本中心,还是改变招标方式,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核心都在于药品必须成为医院的成本中心而非利润来源
曹健
财新网“医路同行”专栏作家,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研究员,原清华大学医疗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卫生经济、互联网医疗、医院资本运作和医院管理等领域研究。合作出版《医院产业资本运作与集群化》,并发表多篇文章。拥有医学与金融专业学习背景,医药企业、医院、金融等行业工作经历。

  【财新网】(专栏作家 曹健)国家发改委继药品定价权放开之后,在今年两会期间又表示,“改革招标采购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主动降低价格的积极性。要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组团采购,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互联网平台,并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原则开展采购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执行。要采取定点生产、挂网采购等方式,保障常用廉价药品和临床急需药品的生产供应。”

  据米内网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公立医院药品使用金额达到了9517亿元,占到了全国13829亿元药品销售总额的68.8%,而同期全国医保支付费用总额为1.2万亿元,如果医保支付费用全部用于购买药品,患者尚需自付费近2000亿元。公立医院的药品使用金额从2010年4570亿元发展到2015年增长了108%,见表1。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的改革与以药养医机制能否破除已经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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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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