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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需直面结构性矛盾

2019年04月01日 11:07 来源于 财新网
宏观减税降费政策在微观层面和地区层面存在结构性不平衡,部分减收效应明显的市县,或者其他财力弥补渠道潜力较小的地区,可能会出现财政支付困难问题
2019年3月20日,江苏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纳税人在借助税务自助终端设备自行开具领取发票。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已提出通过加大转移支付等政策来缓解减税降费政策地区差异性影响,但中国区域差异较大,几千个市县如何能够实现较好的平衡,依然有待努力。图/视觉中国
汪德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财税理论与政策、财政审计以及宏观经济等。曾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09年)”、“浦山奖(2008年)”、“中国金融学国际年会最佳论文奖(2005年)”等学术奖项以及多项“中国社科院优秀对策信息奖”。

  【财新网】(专栏作家 汪德华)今年全国两会,无论从整个政府工作报告还是从财税领域来看,减税降费都是其中关注度很高的一个部分。从历史来看,自1998年开始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迄今为止的21年间,只有3年没有提积极财政政策。有意思的是,过去积极财政政策都强调“增收节支”,即要增加财政收入,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2008年之后,才逐步提出积极财政政策要“结构性减税”、“减税降费”的理念。理念更新带动行动更新,到2019年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政府已提出2万亿元的减税降费目标,减税包括小微企业减税、个人所得税减税、增值税减税三方面,降费的重点是降低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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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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