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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地产税适合中国

2018年03月14日 13:1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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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推行类似于面向所有类型住房、扣除部分免征面积的上海模式的差异化房地产税,同时维持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当前中国开征居民房地产税的首要功能应是调节房地产市场
汪德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财税理论与政策、财政审计以及宏观经济等。曾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09年)”、“浦山奖(2008年)”、“中国金融学国际年会最佳论文奖(2005年)”等学术奖项以及多项“中国社科院优秀对策信息奖”。

  【财新网】(专栏作家 汪德华)2012年,笔者担任副主编的一份报告,建议推行免征人均40平方米的房产税方案,在当时引起舆论极大关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房产税改革更名为房地产税改革。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写入“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标志着房地产税的出台将越来越近。笔者认为,中国房地产税的推出,要解决的是三个问题:一是明确时间表,决策层不应含糊,以此为市场与居民的选择提供稳定的预期;二是根据中国特殊的国情明确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功能定位将决定税制的基本设计;三是税制具体设计。

  房地产税费体系的不公平性是房价成为社会问题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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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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