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地方立法权放开后,需要立的法很多很多,各地普遍有立法的冲动与激情。然而,坦率直言,盲目跟风,只注重立法的数量、速度、规模,有可能使这些匆匆出台的地方性法规难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实际领域,难于被民众认同、消化、接受。
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人民群众对法的期待,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来越需要警醒的是,一如哈耶克所言,“立法,即审慎地制定法律,已被恰如其分地描述为人类所有发明中隐含着最严峻后果的发明之一,其影响甚至比火的发现和弹药的发明还要深远……立法被人们操纵成一种威力巨大的工具。人们需要运用它来求善,可是人们尚未学会驾驭它使之产生巨大的恶”。我们一定要“立能行之法,禁能革之事,而求治太速,疾恶太严,革弊太尽,亦有激而反之者矣”。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