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在修订艾滋病防治条例时,遇到了观念上的障碍,以及艾滋病人权利该如何兑现、落实的困扰问题。
为什么要对艾滋病患者进行立法保护?艾滋病是个特殊群体,中国自 1985 年发现首例艾滋病以来,艾滋病成为一个敏感词,艾滋病人是一群被戴上“有色眼镜”的人,如果有谁不幸感染了艾滋病,就不仅仅只是一种绝症,一种死亡,更是深深的社会隔绝、抛离甚至歧视。
在很多人看来,艾滋病人群大多有吸毒、不洁性交,包括同性恋、卖淫嫖娼的行为,这些行为属于道德有瑕疵,公众内心普遍有厌恶和恐惧,因此在道德认知上,容易存在先入为主的误区,习惯把艾滋病与卖淫、吸毒或者不洁性生活联系在一起,把艾滋病和道德判断联系起来,理所当然的认为,艾滋病患者就是社会的垃圾、渣子,理所应当得到报应,受到折磨,甚至期盼他们能在疾病与痛苦中死去。我们怎么能为这些人“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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