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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之鉴

2012年04月18日 11:00 来源于 财新网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以及银行破产制度,对维护金融系统稳定和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

  【财新网】(专栏作家 何鹏宇)最近一段时间,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存款保险制度被提及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今明两年能否出台这一期待已久的制度,成为金融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的美国。从1929年10月华尔街股市崩盘至1933年3月罗斯福总统宣誓就职,美国有9000多家银行相继倒闭。为了挽救在大萧条经济危机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美国在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自1934年1月开始实施,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历经七十余年磨练,堪称历史最久,影响力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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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鹏宇

现任职于一家境外的金融监管机构。曾任职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摩根大通银行和华尔街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执业范围主要包括美国金融监管改革,银行业的破产处置和金融稳定,银行业监管等。 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D.),牛津大学经济学硕士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学士。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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