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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事故根源何在

2013年09月01日 23:33 来源于 财新网
事故原因本质很简单,不过也很冷酷
陶光远
陶光远,财新网“未来能源”专栏作家。1979年本科毕业于陕西机械学院(现西安理工大学)自动控制专业,1983年获清华大学系统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后在中国科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工作,并在国家经委(现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兼职。1988年赴德国,在柏林工大进修学习,曾任在纽伦堡的德中经贸合作中心副总经理。2009年获“欧洲能源管理师”证书,并受“欧洲能源管理师”全球培训联盟委托担任中国培训项目负责人。2011年10月起,在德国能源署(dena)与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合作成立的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担任执行主任职务。

  【名家/新秀】(财新专栏作家 陶光远)吉林和上海两次制冷剂液氨的事故,一次大火,一次中毒,使人们关注到这个化学品的名字。

  氨是一种制冷效率很高的压缩机制冷剂,作为制冷剂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但是氨有一定的毒性,且可燃。因此,在安全要求较高的场合,人们就选择了后来发明的氟利昂(氟氯碳)。但氟利昂也有缺点,不仅昂贵,而且是一种大气温室效应很强的温室气体,不久的将来会被禁止使用。如果用氟碳制冷剂,还是有一定大气温室效应的温室气体,且更昂贵;如果用有机烃,则可燃性较强。且这些制冷剂的制冷效率都低于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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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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