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弘)在现代金融世界,信用活动是分散的,货币发行是集中的。英国1833年《银行法》将英行发行的银行券定为“法定货币”,也就是以国家法律为后盾, 支持货币债务的信誉。但就是在英国,发行权总揽在国家手中,也延宕了几十年。毫不奇怪, 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刚刚萌芽的东方国家,包括大清,货币经济中的“集权”是个新鲜概念。纵观二百年,货币集权的程度越来越高。十九世纪末见证了发行权在国家手中的集中,二十世纪末我们已感受到 “超国家”的货币权威——欧元就是欧洲中央银行发行的,而美国的联储,挟持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对其它不少国家和地区的货币供应都直接间接发出“集中供暖”式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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