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法律不被严格执行,甚至法律被蹂躏、被屈辱,司法权威必然荡然无存。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泛化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群众对司法不信任,根源很多。当然最重要的是,有法形同无法,社会中依然存在着无视和藐视法律的做法。
人治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区别不在于有无法律以及法律数量的多少,而是法律能否受到应有尊重,在于法律是否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有法律,但不遵循,这样的法律形同虚设,这样的司法毫无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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