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弘)1948年12月1日,中国金融史在这一天的日历上划上了两道红杠。那天的午夜,月白风高,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金库从上海被转运去了台湾,一个新的金融舞台在海峡对岸悄无声息揭开帷幕。在同一天早上,北方城市石家庄的城墙上,人们看到董必武、薄一波签署的华北人民政府的一大幅布告,宣告“从本年十二月一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新币被定为:
“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币,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新币为本位货币……以上规定,望我军民人等一体遵行。如有拒绝使用,或私定比价,投机取巧,扰乱金融者,一经查获,定予严惩不怠。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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