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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听上去很美

2014年04月08日 08:52 来源于 财新网
要办好共有产权房,关键是三条:一是避免道德风险;二是严防权力寻租;三是吸引社会投资
陈剑
信风科技创始人兼CEO,财新智库高级顾问。北京大学国发院-纽约福坦莫大学联合金融管理博士项目兼职教授,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理事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资产证券化、房地产市场、房产政策、房贷抵押证券及信用风险定价。曾任美国国民房贷协会(“房利美”)资本市场风险管理总监、美国联邦房贷公司(“房地美”)风险建模总监、美国安富金融工程集团董事总经理。马里兰大学史密斯商学院计算金融学博士。

  【名家/新秀】(财新专栏作家 陈剑)最近在财新网上看到一则新闻: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等6个城市已被列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所谓“共有产权房”,是指由政府和购房者共同拥有产权的房屋。购买时,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并约定相应的产权比例。在一定年限内,只能自住,不能出售、出租。期满后,可选择由政府回购限定的产权,或在市场出售后,按一定比例偿还政府的产权所得。

  相对于“公租房”、“廉租房”等以纯租赁形式存在的保障性住房,和以“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以全产权交易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房”可谓是走了一条中间路线:住户享有一部分的产权,但是为了获取某些其他权益(比如较低的房价),把一部分产权让渡给第三方,比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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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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