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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由储蓄到投资的演变(八)

2014年08月20日 09:19 来源于 财新网
金融衍生品类似于期货,但不具备融资功能,其核心功能是为市场提供一种避险工具,但并未消除风险源头,只是将风险从合约的一方转移到另一方
李拉亚
财新网“名家/新秀”专栏作家。华侨大学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院全职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闽江学者。1984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数量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经济学博士学位。1988年3月到国家信息中心工作。1989年8月起,先后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作访问学者。1997年1月起,先后就职于美国德州议会预算局和美国德州州务卿办公室。2010年3月回国担任华侨大学全职特聘教授。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拉亚)前面讲了期货的概念。期货源自远期合约。远期合约中有一类专门做金融产品,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日期按照固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远期合约规定了将来交换的金融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约条款因合约双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这类远期合约称之为金融衍生品,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远期股票合约。

  比如,有一个公司A买了100万的某一种股票,现在该股票一块钱一股。公司A和另一家公司B签订一个一年期合约,该合约规定一年到期后,公司B以每股两块钱收购该公司的所有这种股票,即要付给该公司200万元。一年期到后,如果这种股票价格是一股三块钱,那么公司A少赚100万元。公司B赚了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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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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