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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民众对国家法治失去信心

2014年11月20日 07:50 来源于 财新网
纠正、防范冤假错案,既考验着人民法院的勇气与决心,也考验着司法体制的科学与理性
田成有
财新网“成有论法”专栏作家。云南富源人。云南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南财经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副院长、云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现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出版过《法官的人生》、《法官900句忠言》、《法官的修炼》、《守护正义》等专著。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背景:这些年来,陆续曝光的张高平张辉叔侄、佘祥林、呼格吉勒图、杜培武、赵作海,这些一个个悲情的名字,让世人黯然而悲愤,生命耗不起,公理等不起,世道人心伤不起。这些冤假错案毁掉了一个家庭、毁掉一个人的一生,是任何赔偿、补偿都无法弥补的。

  201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人民法院报》撰文《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周强院长也告诫全国法官们,要坚决依法纠正冤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要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错案。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其后,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针对冤假错案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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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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