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任清 特约作者 吴丽云)本篇是研读19日公布的《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外资法草案)的第三篇。从本篇开始,我们将解析外资法草案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草案中的某些制度,例如特别管理措施目录(负面清单)、准入许可、国家安全审查等,更加吸引眼球。但我们想从貌似平淡无奇的信息报告制度谈起,原因有三:
其一,信息报告制度集中体现了草案所确立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是对现行逐案审批制的革命,体现了外资管理模式的跨越,意义重大。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