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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建立全口径征信体系

2015年03月07日 13:40 来源于 财新网
征信系统的征信记录必须全口径,严把控,常更新,易查询,才能发挥有效的信息和威慑作用
冯兴元
1965年出生于浙江宁海。 现任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导;中国社科院中小银行研究基地副秘书长; 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 华人哈耶克学会成员;北京市海淀区和谐社区发展中心学术委员; 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政府制度创新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九三学社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 九三学社北京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欧洲研究会会员、德国分会会员; 《西方现代思想丛书》主编;《秩序理论与经济学丛书》主编和 《西方经济与社会科学精品丛书》主编等。

  文 | 冯兴元 聂日明

  社会征信系统的作用虽然不是直接的法律,但是这些信息对当事人的震慑作用也是非常巨大的。在封闭的农村熟人社会里,如果一个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只需要说些闲话(所谓面对面的压力),债务人的名誉就会受损,他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基础。在匿名社会,只要不利的征信信息进入有效的征信系统,一个人在其人生道路上几乎就寸步难行,同样失去了安身立命的基础。可以德国为例来说明。德国有三大商业性征信系统。其中最常听说的的是Schufa公司的征信系统。如果一个人刚到德国要办理银行卡和租房时,银行和租房中介都会要求出示SCHUFA信用记录。一个人坐公交汽车逃票,法院处罚等信息,均进入SCHUFA信用记录。SCHUFA记录是被人们广泛接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记录。Schufa记录差,意味着一个人寸步难行:既找不到工作,办不了信用卡,也租不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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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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