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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为什么要求核电必须“绝对保证安全”

2015年06月23日 16:30 来源于 财新网
前国内核电产业界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在对核电安全的认识上与中央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不能让“绝对安全”让位于经济效益
王亦楠
王亦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1996年于清华大学电机系取得工学硕士学位,2001年于北京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中心取得科技哲学博士学位。自2001年开始一直从事中国能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主要涉及节能(电力系统、煤炭清洁利用等)、新能源(天然气、核能)及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电动汽车与清洁交通、城市垃圾处理、能源管理体制和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等。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亦楠)6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考察,在鼓励、肯定中国自主创新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的同时,对核电建设做出了重要指示:核电开发的头等大事是安全,必须严格按照国际最高标准进行设计、验证、建设、运营,确保质量一流,绝对安全。李克强总理在考察过程中四次强调核电要绝对保证安全、绝不允许有任何失误。

  一、要求“绝对保证安全”,缘于核事故的特殊性

  任何行业都可能有安全风险,任何技术创新和示范也都难免有失误和错误,那么为什么中央会把对核电行业的安全要求提高到如此严苛、如此绝对的高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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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孙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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