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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市化要着力保护家庭

2015年10月21日 12:59 来源于 财新网
家和万事兴,新型城市化应当是保护家庭的城市化
张英洪
湖南溆浦县人,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著有农民权利研究系列作品《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农民权利论》、《农民、公民权与国家》、《认真对待农民权利》等。

  【财新网】(专栏作家 张英洪)传统城市化的重大弊端之一,就是对千千万万个家庭的严重破坏。新型城市化要着力保护家庭,核心是要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实现农民工从个体进城打工到家庭进城定居的重大转变。只允许农民进城打工,却不允许农民工进城定居成为新市民,这严重破坏了中国家庭,挫伤了社会公平正义,扭曲了城市化的内在要求,背离了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准则。

  传统城市化发展模式形成的农民工体制和农民工现象,造成了两个严重的社会病:一个是农村病。随着青壮年农民进城打工,农村普遍出现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留守”社会问题。二是城市病。两亿多农民工常年在城镇打工,为城市的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但他们却不被融入城市成为城市新市民,从而形成了新的城市内部二元结构,这是最突出的中国城市病。农村病和城市病,都是传统城市化发展模式之病。传统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对家庭特别是对农村家庭造成了空前的巨大冲击与无情撕裂,造成广大农村普遍的妻离子散、母子分离。农村的“三留守”问题以及城市中的农民工问题,都是对家庭的严重破坏,是畸形的传统城市化发展模式的直接产物。新型城市化必须坚决告别破坏家庭的发展方式,着力构建有利于保护家庭的公共政策制度体系,尽快修复被畸形城市化破坏了的家庭的基本功能,重塑中华家庭美德,复兴中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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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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