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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支付管理办法”的16条干货

2015年12月29日 13:35 来源于 财新网
12月28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监管办法》发布,其中有哪些“干货”?
尹振涛
尹振涛,博士,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副主任、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制度、金融监管等。在《经济学动态》、《国际经济评论》、《中国人口科学》、《中国金融》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主持和参与多项省部级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荣誉“中国青年经济学人”荣誉称号。

  【财新网】(专栏作家 尹振涛)12月28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监管办法》发布,笔者梳理出其中最重要的16条干货。

  1、第三方支付机构定位为主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基于客户的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只能选择辅助银行,或服务于电商和小额支付。

  2、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基于客户银行账户的支付服务(包括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时,受银行卡相关业务和行业规范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基于支付账户的支付服务时,受本办法约束。两种支付机理,两套监管框架,做到无缝隙、无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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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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