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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痛点、原则与建议

2016年02月14日 12:01 来源于 财新网
改革主要面临两大陷阱:一是缺乏清晰的理念指引,陷入技术性修补和争论,最终的改革缺乏前瞻性、全局性;二是被部门利益绑架
刘胜军
财新网“胜军改革观察”专栏作家,中国金融改革研究院院长,经济学博士、EMBA。2014年应邀出席总理经济形势座谈会,荣获《商业周刊(中文版)》2012年度人物、《新京报》2013中国青年经济学人。曾任世界经济论坛全球议程理事会成员、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中心副主任。代表作《下一个十年:一个青年经济学者的改革梦》等。长期关注中国经济与金融体制改革,新浪微博@刘胜军改革。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胜军)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金融监管改革着墨不多,“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可见,当初只是强调监管协调,并未酝酿对监管框架进行大的调整。

  2015年以来,金融风险急剧增加。股票市场“人造泡沫”崩盘、汇市动荡、以泛亚交易所和e租宝为代表的影子银行风险爆发、银行坏帐激增,引起中央高度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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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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