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力)近一段时间,“逃废债”成为舆论热点。面对“逃废债”的种种腾挪手段,似乎现行法律法规对其无可奈何,甚至有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媒体,似乎都把“破产”看作是债权落空、赖账者得逞的最不利后果。
其实,作为“契约精神”最后的守卫者,破产法装备了最精良的武器,拥有能刺穿几乎一切资产载体、撤销一切交易安排的强大力量,是惩治、预防“逃废债”最有力的法律武器。破产法的立法宗旨,首先在于保护债权人的正当权益,其次是确保分配程序的公平公正,最后才是给债务人“重新再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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