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一汽毁约不可撤销承诺:谁之痛

2016年06月12日 11:26 来源于 财新网
不能因为有人用赌重组的投资理念去投资一汽轿车,就可以原谅那种不诚信、不守承诺的恶劣行为
刘志彪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首批文科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曾任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南京财经大学校长。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志彪)2016年6月4日,一汽轿车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公告,提议股东大会同意将在2016年6月28日解决与一汽夏利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期限,再延迟三年作为过渡期。一汽股份的要求,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其原承诺的单方面毁约,6月6日,一汽轿车股票开盘,机构蜂拥卖出大举离场,股价被封死在跌停板,第二天又连续大幅度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

  一汽夏利和一汽轿车两家上市公司之所以不履行按期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其理由在公告中讲了三点:一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汽车行业增速放缓,内部经营承受压力;二是2015年以来,证券市场大幅波动,难以把握资本运作的窗口期;三是公司管理层在2015年也出现重大变化。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