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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七大亮点

2016年08月25日 07:4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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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明确了对网贷行业监管的责任和分工;更加细化和优化了备案制度的实施细则;略微调整了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行业红线……
尹振涛
尹振涛,博士,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副主任、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制度、金融监管等。在《经济学动态》、《国际经济评论》、《中国人口科学》、《中国金融》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主持和参与多项省部级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荣誉“中国青年经济学人”荣誉称号。

  【财新网】(专栏作家 尹振涛)8月24日下午,银监会会同多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是在上次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完善发布的,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内容变化还是很大的。有如下几个亮点:

  更加明确了对网贷行业监管的责任和分工

  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针对网贷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是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规范引导和风险处置工作。但在新出台的《暂行办法》中,明确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还附有相应的行为监管职责,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不仅指导还应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将具体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赋予地方金融办,但由于金融办能力、精力和实力等问题的限制,使得监管很难做实。现在赋予了银监会更多的日常监管职能,让监管工作不易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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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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