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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札记(四)】谁的法度,何种法度?

2016年11月04日 13:3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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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世界从未生长过自由这种“庄稼”,那些看似无忧无虑、“天高皇帝远”的雅士贤人,并不是自由

  【财新网】(专栏作家 萧瀚)鲁隐公五年(公元前718年)春,鲁隐公准臧僖伯劝阻说:“凡是不能用于祭祀和兵戎演习大事上的东西,其材不足以制礼器与兵器,国君就不会用它。国君是要将百姓纳入‘轨’和‘物’的人,演习大事以正法度叫做‘轨’,选材制器叫做‘物’。事情不合‘轨’‘物’,就是乱政。屡发乱政,国家就会败亡。所以春蒐、夏苗、秋狝、冬狩这四种打猎活动,都是农闲时才讲习。大演习每三年一次,进入国都整顿军队,回来祭祖告宗庙,宴请臣下,犒赏随员,统计猎物。车马服饰要文采鲜明,还得明贵贱严等级,少长有序,这是讲习的威仪。鸟兽的肉不入宗庙祭器,皮革、牙齿、骨角、毛羽不用到礼器,国君就不射它,这是古代的规则。至于山林河泽之物品,一般器物材料,这是下等人之事,有关的官吏职责,不是国君所应涉及的。”隐公说:“我是打算视察边境呀!”于是隐公动身前往棠邑,让捕鱼者摆出捕鱼场面来观赏。臧僖伯推说有病,没有跟随前去。《春秋》说“公矢鱼于棠”,隐公在棠地陈列渔具,这是由于隐公的行为不合礼制,并暗示棠地离国都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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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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