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林采宜)
监管协同是控制风险的必要制度建设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明确将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来协调监管、覆盖监管空白领域,主要释放了两个信号:
第一,过去几年金融业各类机构在业务创新的旗帜下超常规发展,“超”出了许多风险问题,而这些风险的产生不少源于监管套利,要杜绝监管套利的漏洞,监管协同成为控制风险的必要制度建设;
第二,自从进入“大资管时代”,中国金融的混业经营已经势在必然,在这种趋势下,功能监管、业务监管的有效性将大大强于机构监管,无论任何机构、发展同样的业务遵守同样的规则有利于市场的公平性和规范性。从这个角度看,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监管体系适应业务发展的举措。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