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尹振涛)4月3日知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28日下发了《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任何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从《通知》的内容看,其最核心的要点就是坚持“持牌经营”的监管理念。《通知》指出“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可见,《通知》明确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属于特许经营业务,未取得相应的金融牌照的机构不得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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