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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战略中,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8年07月05日 15:2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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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研究了解所在国法律政策,积极防范风险,将所在国法律政策以及国际条约、公约为我所用,始终监控法律政策变化
田成有
财新网“成有论法”专栏作家。云南富源人。云南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云南财经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副院长、云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现任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出版过《法官的人生》、《法官900句忠言》、《法官的修炼》、《守护正义》等专著。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田成有)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以来,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打算或者已经走出去。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增势明显,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行业多样化。从最初小心翼翼地试水到大胆“走出去”,中国企业开创出一个个勇敢者的跨越。

  敢于“走出去”是好事,意味着中国国力的强大和企业家的勇气,意味着生产力的国际化扩张和产业的国际化转移,走出去,代表着资本、技术、管理方法、原材料和市场资源在国际范围内的优化组合及企业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综合发挥。但如何走?如何走得安全?仍然面临诸多风险,失败率很高,一定要多有法律上的考量。

一、面临的法律风险与挑战仍然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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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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