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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监管要点

2018年11月14日 11: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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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应该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在回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对交易本公司股票的监管、对公司内部人在回购过程中的相关交易的监管,防止“忽悠式回购”、操纵股价、公司内部人从中渔利
今年A股的回购规模已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截至10月31日,上市公司已实施的回购金额合计约315亿元。图/视觉中国
欧阳辉
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杰出院长讲席教授,并兼任学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与金融创新和财富管理研究中心联席主任。曾任雷曼兄弟,野村证券,瑞士银行董事总经理。负责过大型金融机构的资产配置,信用衍生品定价,alpha-beta°结构性产品等,也负责过为大型企业的投融资,成本管理和业务开发提供解决方案和产品建议;曾任杜克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和北卡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拥有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学博士学位和杜兰大学化学物理学博士学位,还曾在加州理工学院从事化学物理学博士后研究。

  【财新网】(作者 叶冬艳 专栏作家 欧阳辉)10月28日晚间,恒力股份辉隆股份美盛文化等16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预案,另外均胜电子鹏博士红豆股份等2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提议或最新进展公告。按照回购规模上限计算,41家上市公司回购预案规模约168亿元。10月29日晚间,中国平安港股公告,拟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开发行的境内、外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总股本的10%。

  事实上,今年A股的回购规模已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截至10月31日,上市公司已实施的回购金额合计约315亿元。A股上市公司在2015-2017年三年间的回购金额分别为50亿元、109亿元、92亿元,这也意味着今年前十个月的回购规模超过了2015-2017年实施回购金额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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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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